关于印发《湖北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缴款通知单》的通知
索 引 号 | K28048191/2021-03004 | 发文日期 | 2021-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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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 文 号 | 内部文件 |
分 类 | 政务公开;税务 | 有 效 性 | 有效 |
关于印发《湖北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缴款通知单》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人防办: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水土保持补偿等四项非税收入征管有关事项的通知》(鄂税发〔2020〕62号)和《湖北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库分成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库发〔2014〕22号)要求,省人防办制定了《湖北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款通知单》,现印发各地,请参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请及时与税务部门沟通协调,确保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依法依规征缴。
湖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1月21日
湖北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款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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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个人)建设的 项目,计容总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计费面积计算比例为 ,计费面积为 平方米,收费标准为 元/平方米,应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金额为 亿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小写金额 )。
请按照以上核准金额到项目所在地税务局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入国库,分配比例为:
□省级10%、 市(州)90%;
□省级10%、 县(市)、区90%;
交费完成后凭税务部门出具的缴费凭证(加盖你单位公章),到审批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 咨询电话:
×××行政审批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