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防易地建设费的问题
来信主题:关于人防易地建设费的问题
来信人:王女士
留言时间:2021-10-18(工作日-周一)
来信内容:我公司有一个工业项目,已办理了人防报建手续,缴纳了人防易地建设费用。之后规划调整,调整之后须退还原多缴部分的人防异地费,请问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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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湖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答复时间:2021-10-20(工作日-周三)
答复内容:
王女士您好,您关于人防易地建设费退缴办理流程的问题已收到,现回复如下:一、人防易地建设费的审批和收缴属地管理。二、对人防易地建设费缴纳金额标准由当地人防易地建设费审批部门审核确定。三、自2021年1月1日起,人防易地建设费划转由税务部门征收。四、如涉及费用需办理退款手续的,经当地人防易地建设费审批部门核准同意后,按当地财政和税务部门退款程序和手续办理。
湖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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